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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1+1>2”算式 自贸试验区探路跨区域合作

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发布日期:2022-07-04

       共同制定《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深化改革创新行动方案(2022-2025年)》、联合开展首批重大制度创新试验、共同复制推广首批制度创新成果……近日,四川省和重庆市商务主管部门就推动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建设达成合作协议。不久前,湖南和云南自贸试验区也就创新、开放、发展和招商等领域开展合作签署了《协同开放发展合作协议》。

       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发展从挂牌之初的“单打独斗”,探索差异化发展,开始了合作前行,探索更多“制度良种”。

       “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至今,多区块、多领域、复合型综合改革态势已经形成,发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试验田作用。”商务部研究院外贸所研究员尹政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贸试验区之间的跨区域合作是自贸试验区在步入改革开放“深水区”过程中的积极探索,也是顺应深层次制度创新需求的自然产物。

       《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深化改革创新行动方案(2022-2025年)》明确规定,要立足川渝实际,聚焦金融、科技、医疗、贸易和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积极研究自主探索创新事项,梳理共同向上争取赋权事项,形成行动方案,作为示范区未来四年纲领性、指导性文件。

       与此同时,示范区不仅要聚焦中欧班列(成渝)品牌、多式联运“一单制”、西部陆海新通道、海关通关便利化和投资贸易跨境金融服务等领域,开展对比试验、互补试验,梳理集成“关银一KEY通”等一批制度创新成果,共同争取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还要研究评估两地自贸试验区已有试点经验政策,在已有制度创新成果中分别收集、整理和提炼5个左右制度创新成果,在成渝双城经济圈联动复制推广。

       湖南和云南自贸试验区在共创改革创新经验和成果,实现创新经验双向输出和成果双向利用外,还要发挥云南沿边和湖南“一带一部”区位优势,协同开展项目共引,推出合作示范园区,培育壮大合作示范企业,共拓大通道、共建大物流、共推大贸易、共促大产业,联手推进中西部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

       在协同发展方面,两个自贸试验区将加强特色优势产业,合力打造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支持两地打造中西部跨境电商集散中心,共建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物流和保税经济等产业合作基地。同时,共享招商信息,强化联动招商,开展双向招商,并推动建立长期、稳固、全面的联动创新合作机制。

       对此,尹政平表示,跨区域合作能够调动更大范围的力量实现统筹发展和制度创新,实现制度创新集成与突破;能够在司法服务、知识产权和产业链对接等多个领域实现区域联动,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和区域经济发展;能够更好地破除阻碍创新资源和关键要素聚集的体制机制障碍;也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加速不同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经验交流和成果运用。

带着“1+1>2”的不等式,自贸试验区开始了新的探索发展。尹政平认为,下一步在不同自贸试验区携手发展过程中,可在产业发展、政务服务、商事制度改革、司法服务和国际经贸规则对接等多个领域展开进一步的制度创新合作。(晏澜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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