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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园区生态环境管理2020年度自评估报告

来源: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21-03-12

  一、园区概况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 园区位于 长沙 市 长沙县 区(县),园区代码 G433093 ,园区级别为 国家 级工业园区,主导产业 保税物流业、保税出口加工业、口岸作业及保税综合服务业 ,核准范围面积 1.99 km2,园区规划环评批复(含调扩区、跟踪评价)情况 于2017323日获得《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批复文号 湘环评函[2017]12。
  园区经济发展概况,截止到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 注册数753(其中有仓库或者厂房的企业30个) 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 26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 4 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 0 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 23 个,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 9 个,无环评批复的企业有 / 家。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 22 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 9 个,未完成验收的有 /。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 11 个,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 / 个。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 14 个,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的情况。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 32.2 t/a,氨氮 1.61 t/a,二氧化硫 2813.9 t/a,氮氧化物 1258.0 t/a,VOCs  /  t/a,其他  /  t/a。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表1  规划及环评要求完成情况
序 号 环评要求 是否落实 实际建设情况
1、进一步优化保税区总体布局和交通规划 降低保税区内部功能区间相互干扰及保税区对外部环境敏感点的不利环境影响。 已落实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内各功能区相对集中布置,保税区内分为保税物流区及保税加工区两大块,西面为保税物流区,东面为保税加工区。保税物流区入驻企业主要为湖南捷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连年有鱼进出口有限公司、湖南环海渔业贸易有限公司、湖南福尔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保税加工区入驻企业主要为湖南英航实业有限公司等,均符合黄花综合保税区规划的功能区划要求。
2、严格执行保税区入园项目准入制度 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条件和产业调整建议对入园项目进行把关,保加工区仅允许发展科技含量高、工艺设备先进、耗水量少、环境友好型的一类工业,取消原规划产业中的设备制造业;物流用地不得用于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重大危险化学品、保税区管理部门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环评要求做好保税区内项目的招商把关,对入园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确保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 已落实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未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未引进设备制造业,物流用地未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重大危险化学品。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均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管理制度。
3、落实保税区水污染控制措施 保税区产生废水近期依托黄花机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远期(2018年后)纳入现规划待建的长沙临空经济区综合污水处理中心处理。鉴于机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有限、尾水收纳水体茉莉小溪环境容量不足,在保税区实现排水与长沙临空经济区综合污水处理中心接管运营前,园区应暂缓生产型项目引进,切实控制外排废水量。 已落实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入驻企业主要为电子制造、物流业企业,企业基本没有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均经园区化粪池处理设施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黄金大道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长沙临空经济区综合污水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4、保税区要监理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 按报告书要求落实保税区大气污染控制、固废分类管理、交通物流组织等措施、最大限度减轻对周边居民,生产及生态环境的影响;监理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产生。 已落实 设立了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环境管理机构,已编制完成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
5、做好建设期的污染控制、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 已落实 建设期已对黄花综合保税区内施工企业要求设置围挡、护坡等措施,对裸露地面进行恢复。
  园区环境管理体系目前主要依托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对片区内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污染控制措施运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执行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园区自身环境监督和管理方面有所欠缺,2020年度园区例行环境监测,依托临空产业聚集区环评过程监测进行了统一监测,具体结果如下:
  区域SO2、NO2、PM10、PM2.5、O3、CO等6项基本因子浓度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特征因子非甲烷总烃等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中“附录D 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榨山港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表明入浏阳河断面2020年10月90.3%天数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超标因子主要为氨氮和COD。
  地下水监测点锰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值,其他地下水监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5项目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中第二类用地标准。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园区严格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既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相关管控要求。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0  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 100% ,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 长沙临空经济区综合污水处理中心(依托,设计处理规模 10 m³/d,实际处理规模 10 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 预处理+改良型A2/O生物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紫外线消毒 ,在线监测达标率 100 %,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 100 %。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 0 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 0 m³/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 22 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 100 %(按外排水量计),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车间排口达标情况及在线监测情况。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 1.1089 t/a,氨氮 0.11418 t/a,其他因子(重金属等)  0  t/a。
  排污口(依托的长沙临空经济区综合污水处理中心)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 榨山港支流 ,水功能区划 类,监测达标率 90.3 %,超标因子 氨氮、COD ,最大超标倍数 0.69、0.02 倍。
  “双源”地下水监测建设情况及监测结果自评。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 / 个,已完成整治 / 个,未开工的 / 个,修复中的 / 个。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 1 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 100 %,超标因子 / ,最大超标倍数 / 倍。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 0 t/a,氮氧化物 0 t/a,VOCs    0 t/a,其他  /  t/a。
  园区未建设空气监测站(含小微站建设等)。
  (五)土壤环境管理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  100  %,超标因子  /  ,最大超标倍数  /  倍。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  0   个,已完成修复  /  个,未开工修复的  /   个,修复中的  /   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 12 个,产生量    45.96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 2.62 t/a,自行处置  0  t/a,外委处置 43.34 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 9 个,产生量 0.8 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 0 t/a,自行处置 0 t/a,外委处置  0.8  t/a。
  园区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情况:处理能力 / t/a,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种类  / ,处理工艺 / 。
  (七)投诉管理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 0 件,已完成整改  /  件,完成率 100 %。环保督察交办问题 0 件,已完成整改  /  件,完成率 100 %。
  (八)园区信用评价
  园区按照生态环境管理与信用管理办法和细则进行自评,自评分8分。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园区环保工作成效。园区严格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既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相关要求,编制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被主管部门通报突出环境安全隐患,无中央或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
  主要措施做法。一是积极实施拟入驻企业准入会商制度,严控项目准入。会同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严格对每个拟入驻项目进行准入会商,确保严格落实园区清单和规划环评批复要求,把好污染防治的第一关。二是推进水污染综合整治。引导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发展少污染、低能耗、高效益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着眼突破结构性污染。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园区未设置专门的生态环境部门,未采取第三方治理服务模式。环保监管全部依托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生态环境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强化底线红线高压线意识,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突出位置来抓,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构建全民治污、联动治污大格局,进一步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环境治理、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补齐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强环境监管监测能力建设。建设园区空气微站自动站;按照网格化管理思路,着力构建起一套运用大数据打造的环保"技术网格"体系,提高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体系。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为环保管家,为园区提供环保监管服务。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园区生态环境管理2020年度自评估报告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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