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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长沙自贸临空区发布日期:2024-03-31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推动中央、省、市、县关于临空片区发展建设和制度创新的法律法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负责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临空片区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 
3、按照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产业总体规划的要求和相关权限,负责统筹建设发展空间布局,对临空片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重要事项实行统一协调并组织实施。 
4、负责临空片区招商引资工作,统筹推进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的建设等相关工作。 
5、负责临空片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权限,依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 
6、承担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探索、总结临空片区改革创新举措,提出制度创新案例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建议。 
7、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或受有关部门委托,负责协调民航、铁路、海关、口岸、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税务、外汇、金融等有关部门和其他驻区单位在区内开展工作,为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8、组织、指导和协调临空片区内保税加工、保税物流、金融服务、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行业发展;指导、监督区内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和保税业务;按权限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9、根据有关要求,承担临空片区统计工作。 
10、承担长沙县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完成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和长沙县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完成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和中共长沙县委、长沙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7个包括:党政综合局、招商合作局、规划建设局、产业促进局(统计局)、制度创新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综保事务局、财政金融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管理委员会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管理委员会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6,97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72.2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428.89万元,降低16.81%,主要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零基预算改革,构建该保必保、应压尽压、严格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6,97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2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055.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7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428.89万元,降低16.81%,主要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零基预算改革,构建该保必保、应压尽压、严格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6,972.24万元,比上年减少3,428.89万元,下降16.81%,主要原因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零基预算改革,构建该保必保、应压尽压、严格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546.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83.3万元,公用经费262.94万元,比上年增加593.11万元,上升30.37%,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2024年年初预算数14,426万元比上年减少4,022万元,下降21.8%,主要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零基预算改革,构建该保必保、应压尽压、严格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其中: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43万元,主要用于年度海关工作经费、海关通勤车租车费、海关巡逻车租车费、海关餐费、涉及海关等其他支出等方面;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1,879万元,主要用于自贸试验区政策兑现、航线补贴、规划建设、信息化维护、口岸建设、制度创新及行政审批等方面;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90万元,主要用于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二期)场地平整工程等方面;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空港城PPP项目子项目运营维护等方面;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34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学习培训及机关运行保障等方面;招商引资48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对外宣传物料、项目竞调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62.9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48万元,下降2.04%,主要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零基预算改革,构建该保必保、应压尽压、严格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全县公用经费人均基数下调。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45.6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7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239.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2次会议,人数50人,会议内容为外贸业务会议等;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开展5次培训,人数200人,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外贸业务培训等;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赛事活动等,经费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4年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6,97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6.24万元,项目支出14,42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972.24万元。 
2024年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管理委员会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4,426万元,其中: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二期)场地平整工程590万元,财政金融工作经费105万元,产业促进工作经费300万元,规划建设工作经费512万元,航线补贴资金2,319.99万元,空港城PPP项目子项目运营维护费800万元,联检单位经费143万元,信息化维护及口岸建设等工作经费180万元,宣传、学习培训及机关运行保障等经费710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480万元,制度创新及行政审批等经费370万元,自贸临空区政策兑现7,916.01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426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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